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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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溝通管道

主要議題

投資人/股東

  • 法說會
  • 股東會
  • 公司網站投資人專區及聯絡信箱

投資人關係聯絡窗口:

投資人關係聯絡人: 姚琇碧 經理

  • 公司經營治理方針
  • 公司股利政策

客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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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戶

  • 專屬聯絡管道

消費者服務專線:0800-012-126 

  • 業務不定期拜訪。 
  • 公會活動不定期交流。
  • 生產供應鏈
  • 產銷協同合作

供應商

利害相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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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議題

供應商

  • 產品售後服務及諮詢。 
  • 業務不定期拜訪。 
  • 公會活動不定期交流。
  • 生產供應鏈
  • 環保及環安素材

員工

 

利害相關者

溝通管道

主要議題

員工

  • 定期與不定期會議
  • 定期與不定期教育訓練
  • 不定期企業內部公告
  • 電子郵件、內部溝通平台
  • 不定期提案改善

意見反應窗口:

  • 聯絡人:
  • 電話: 分機:
  • E-mail:
  • 營運狀況
  • 訓練與發展
  • 薪資福利
  • 勞資關係
  • 健康管理與照護
  • 職業安全與衛生
  • 勞動條件
  • 性騷擾防治

申訴/檢舉聯絡

  • 檢舉非法與不道德或不誠信行為案件之處理原則

本公司鼓勵內部及外部人員檢舉不誠信行為或不當行為,依其檢舉情事之情節輕重,酌發獎金,內部人員如有虛報或惡意指控之情事,應予以紀律處分,情節重大者應予以革職。

本公司於公司網站及內部網站建立並公告內部獨立檢舉信箱、專線或委託其他外部獨立機構提供檢舉信箱、專線,供本公司內部及外部人員使用。

檢舉人應至少提供下列資訊:

一、檢舉人之姓名、身分證號碼即可聯絡到檢舉人之地址、電話、電子信箱。

二、被檢舉人之姓名或其他足資識別被檢舉人身分特徵之資料。

三、可供調查之具體事證。

 

本公司處理檢舉情事之相關人員應以書面聲明對於檢舉人身分及檢舉內容予以保密,本公司並承諾保護檢舉人不因檢舉情事而遭不當處置。並由本公司專責單位依下列程序處理:

一、檢舉情事涉及一般員工者應呈報至部門主管,檢舉情事涉及董事或高階 主管,應呈報至獨立董事或監察人。

二、本公司專責單位及前款受呈報之主管或人員應即刻查明相關事實,必要 時由法規遵循或其他相關部門提供協助。

三、如經證實被檢舉人確有違反相關法令或本公司誠信經營政策與規定者,應立即要求被檢舉人停止相關行為,並為適當之處置,且必要時透過法律程序請求損害賠償,以維護公司之名譽及權益。

四、檢舉受理、調查過程、調查結果均應留存書面文件,並保存五年,其保存得以電子方式為之。保存期限未屆滿前,發生與檢舉內容相關之訴訟時,相關資料應續予保存至訴訟終結止。

五、對於檢舉情事經查證屬實,應責成本公司相關單位檢討相關內部控制制度及作業程序,並提出改善措施,以杜絕相同行為再次發生。

六、本公司專責單位應將檢舉情事、其處理方式及後續檢討改善措施,向董事會報告。

受理窗口:

 聯絡人:陳囿任 稽核主管

 電話: +86-21-5707-6088

 E-mail: [email protected]

  • 發現本公司營運或員工有違反道德誠信、從事不法。
  • 受理股東、投資人、客戶、供應商、承攬商及公司內部同仁等利害關係人,對相關議題之檢舉、意見發表或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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